阿里地区位于中国西藏自治区西部,平均海拔超过4500米,素有“世界屋脊的屋脊”之称。其总人口约12.33万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西藏各地市中人口排名第7位。在2025年中国城市魅力排行榜中,阿里地区位列第330名,属于五线城市。此外,在国家民委2021年1月的评选中,阿里地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同年10月,生态环境部授予其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阿里地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7世纪前,当时黎聂秀在此地自称为王,自称象雄阿巴尔,后发展为象雄部落联盟。古象雄地域分为里、中、外三大区域,今天的阿里地区是其腹心地带。唐贞观十八年(644年),雅砻悉补野第三十二代赞普松赞干布攻打象雄,使之归入吐蕃。唐会昌二年(842年),吐蕃政权末代赞普死后,其后裔吉德尼玛衮在宫廷中失败,逃至阿里地区,建立了一个小王朝。吉德尼玛衮将阿里地区分封给三个儿子,其中古格王国即第三子祖德衮的封地。11世纪,古格王拉德将辖区内的协尔等三地赠给大译师仁钦桑布。
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年),阿里归属蒙古国。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元朝始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明洪武八年(1375年),明朝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正统五年至明成化六年(1440至1470年)间,古格一度被拉达克占领。崇祯三年(1630年),古格王朝覆灭,阿里地区受拉达克统治。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噶丹次旺率蒙藏部众进兵阿里,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阿里全境归附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丹次旺管理。同年,西藏地方政府在噶尔昆沙设立堆里噶本。1915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日土、达巴等地设立察肖。
1951年,和平解放西藏后,设阿里噶本。1954年,设立阿里总管。1956年,设立阿里基巧办事处。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阿里专区。1969年12月,中央依据西藏建议,批准阿里专区交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代管,行政区划仍属西藏。1970年11月,阿里专区更名为阿里地区。1979年3月,中央决定,阿里地区恢复由西藏自治区管理。2020年,阿里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2.04亿元,在西藏各市GDP中位列第7位。在2025年中国内地城市海外网络传播力总排名中,阿里地区位列第33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