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冀中平原东部,西靠河间市、献县,北界青县,东邻黄骅市,东南与孟村回族自治县相连,南接南皮县与泊头市,总面积15.33万公顷。2020年,沧县总人口73.43万人,有27个少数民族,人口2.9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97%。截至2021年10月,沧县辖10个镇、9个乡,县政府驻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
沧县县域地貌低而平,属冲积平原,平坦宽阔。自高川一带海拔11米,到县境东北部降至4米,地面坡降为4%至6%。河流密布且大致平行,县域多洼淀,尤以南运河东部的大浪淀最为著名,面积约4666.67公顷。境内河流西部属黑龙港河系,自南向北汇入北排水河。南运河纵贯南北,其东多为人工排水河渠,穿过洼淀,径直入渤海。在遥感图像上,古河道清晰可辨,构成古河道带的物质较粗,渗透条件好,是赋存浅层淡水的好场所,沿古河道带林果业较发达。县域东部的诸乡属滨海平原,地貌成冲积-海积混合类型,地面标高5米以下,涝洼地较多,浅层淡水较少,咸淡水界面较深,水化学类型更为复杂,浅层有海相层分布,在第四纪晚期,有四次海浸波及。沧县位于沧东断裂上,断裂位置大致沿京沪铁路一线,以东为黄骅坳陷,以西为沧县隆起,断层为高角度正断层,西盘上升,东盘下降。
沧县历史悠久,西汉高帝五年(前202年)于今县内置浮阳、中邑两县,属幽州勃海郡。东汉中邑县省入浮阳县,北魏浮阳县属沧州浮阳郡。北周大象二年(580年)置长芦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浮阳县改名清池县,属沧州。明洪武初清池县省入沧州,并徙州治于长芦,今县地遂直属沧州。1913年降沧州为县,袭用原州名,故称沧县,仍治长芦,属直隶省渤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48年沧县人民政府驻风化店,1949年底迁驻沧镇,属沧县专区。1958年划归天津市,1961年归沧州专区,1984年隶属沧州市至今。
沧县近年来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绩。2025年9月,名列2025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100名。2025年3月,被确定为2025年河北省“乡村著名行动”重点地区。2023年1月,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021年8月,上榜2021中国智慧教育百佳县市,位列第16。2021年6月,上榜2021年农产品电商百强县名单,代表农产品为枣制品。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沧县人口数量为62.6万人,位列沧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2020年12月,荣获第四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2020年8月,入选河北省食品产业强县(市、区)(培育型)。2020年6月,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晋察冀片区)。2019年1月,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第三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2018年2月,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