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抚顺市东南部,地处北纬41°14′10″至41°58′50″、东经124°15′56″至125°27′46″之间。东与吉林省通化县、柳河县接壤,西与抚顺县相邻,南连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北接清原满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4284.5平方千米,至2022年末户籍总人口21.74万人。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新宾成为全国第一批满族自治县。2022年,全县辖6个乡、9个镇、13个社区和181个行政村。
新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这里是清王朝的发祥地,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城建立后金,赫图阿拉成为后金第一个都城。清天聪八年(1634年),皇太极封赫图阿拉为兴京。从战国至明清,新宾历经多个朝代管辖。1985年正式成立满族自治县,满族文化在此传承悠久,地秧歌等民间艺术特色鲜明,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新宾经济发展稳步推进。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53.55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8.51亿元,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8200公顷,产量超27万吨,食用菌、中药材、山野菜等特色农业规模持续扩大。第二产业增加值7.73亿元,重点工业企业积极扩产增效,抚顺捷通年产9万吨电工圆杆铝线等项目投产达效,辽宁国瑞获评辽宁省“专精特新”企业。第三产业增加值27.32亿元,物流、电商等新业态不断壮大,改造升级乡镇、村电商服务站96个,农产品品牌如新宾蜂蜜、大米、辽细辛荣获“辽宁省区域公共品牌”称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67元。
新宾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沈白高铁新宾段已全线开工,工程进度达35%,高铁站前广场等配套工程启动规划。县城第二水厂完成可行性研究,投资4094万元改造老旧小区7个、住宅楼120栋。农村路网不断完善,投资5100余万元新建改造公路84.6千米,成功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生态保护方面,全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红升水源地生态安全明显改善,新建3座污水处理厂并率先实现社会化运营,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域内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新宾民生保障持续加强。2022年县财政民生支出22亿元,占比87%。城镇新增就业及失业人员再就业1100人,帮助农民工追讨薪资1200余万元。教育方面,投资680余万元完成多所中小学校设施改造,为1.4万名学生提供营养餐。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县医院门诊综合楼主体完工,门诊慢特病费用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发放各项困难补贴6100余万元,惠及群众2.2万人。同时,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两所敬老院升级改造,镇内公交车恢复运营。
新宾文旅和荣誉成果丰硕。2022年,新宾荣获“全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称号,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最美县域榜单”。永陵镇被评为“全国第二批乡村旅游重点镇”。龙岗山滑雪场、猴石抗联纪念馆等文旅项目积极推进,成功举办猴石开山节、满族风情节等活动,旅游宣传作品网络点击量达300万次。2024年,新宾入选“美丽中国·深呼吸小城”名单,并被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新宾正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和优美的生态环境,奋力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先导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