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期,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清河边门设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是清代柳条边21个边门之一,后改为20个。清河边门因临近清河而得名,清河门则是清河边门的简称。在较长历史时期中,清河门属义州管辖。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制为镇。民国元年(1912年),属锦州义州辖。翌年废州制,实行省、县制,改属奉天省辽沈道义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5月废道制,仍属奉天省义县。同年末,东北易帜后奉天省改为辽宁省,清河门属辽宁省义县。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日本侵占东三省后建立伪满洲国,改辽宁为奉天省,清河门属奉天省义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日伪实行新省制,划东北为14省,设锦州省,清河门属锦州省义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同年9月中共辽西地委成立,清河门属辽西地委义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国民党军队占领清河门,属辽宁省义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东北民主联军解放清河门。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初,热辽专区北阜义县联合政府在清河门建立,隶属热河省辽专区,为北阜义县第九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撤销北阜义县联合政府,清河门改属辽西省义县,仍为第九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河门仍隶属辽西省义县。1954年6月19日,辽西、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清河门属辽宁省义县,为义县第九区。1956年至1958年,清河门隶属辽宁省锦州专区义县,先后为义县清河门乡、清河门镇、清河门区。1959年8月,清河门划归阜新市,建立阜新市清河门人民公社,同年10月隶属阜新市郊区办事处。1980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改为清河门镇人民政府,仍隶属阜新市郊区。
1983年2月21日,经辽宁省政府批准,阜新市筹建清河门区。1983年9月20日,清河门区筹备小组正式开始对外办公。1984年3月31日,清河门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隶属辽宁省阜新市管辖。至此,清河门区成为阜新市下辖的重要市辖区。今天的清河门区,承载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在新时代背景下,正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焕发新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