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卫河北岸,总面积567.4平方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21.7%,总人口约26.23万人(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淇县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北距首都北京500公里,南至省会郑州120公里,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纵贯全境南北,国家西气东输工程与南水北调工程西傍县城而过。淇县原属安阳市管辖,1986年经国务院批复划归鹤壁市。
淇县古称沬邑,历史悠久。夏朝时为冀州、兖州之域;殷商晚期为国都,帝乙、帝辛时更名朝歌,是商朝末期的政治中心。西周初年,武庚、卫国先后在此建都。春秋时期称朝歌邑,战国时属魏国。秦朝属三川郡,西汉置朝歌县,东汉沿袭。三国曹魏设朝歌郡,晋朝时改为县,属冀州汲郡。南北朝时期,刘宋改朝歌县属司州部河内郡;北魏分朝歌西北置临淇县,属林虑郡;东魏复置朝歌县,分朝歌北为魏德县;北周时汲郡治所设于此。隋朝属卫州,分朝歌东南置清淇县,后废清淇县和朝歌县,改置卫县,汲郡治此。唐代置清淇县,后几经废置。北宋先后属安利军、黎阳县、浚州通利军;金属浚州;元代于鹿台乡置淇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淇州为淇县,1913年属河南省豫北道,后改属河南省河北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33年属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平原省安阳专区,1952年属河南省安阳专区。1954年并入汤阴县,原淇县城关改为朝歌镇。1959年属新乡专区,1962年复置淇县,属安阳地区。1983年属安阳市,1986年划归鹤壁市至今。
淇县现辖高村镇、北阳镇、西岗镇、庙口镇、黄洞乡5个乡镇,以及朝歌街道办事处、桥盟街道办事处、卫都街道办事处、灵山街道办事处4个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驻朝歌街道办事处。近年来,淇县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6年1月,被认定为2025年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并入选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2024年3月,被命名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2023年,淇县先后入选第一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并被评为2023深呼吸生态旅游魅力名县、2022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3年1月,被确定为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县、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并入选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名单。2022年,入围2021年度中国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综合水平百强县,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2021年,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2021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被批准为2021年河南省省级森林城市,并入选全国第六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