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位于大兴安岭东麓,是一座历史悠久、生态优良、荣誉众多的城市。近年来,扎兰屯市屡次上榜“中国最美县域榜单”,自2021年至2025年连续多年入选,彰显其独特的自然与人文魅力。此外,该市在绿色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方面也取得显著成就,例如2022年入选“县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百佳样本”第50位,同年其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国家创建名单。2020年,扎兰屯市被认定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并获评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早在2019年,该市便入选全国首批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2016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010年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扎兰屯市的历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期,距今约7000年前,雅鲁河、绰尔河流域已有人类活动。尧舜时期,该区域属古肃慎国濊貊部。春秋时为东胡重要游猎地,东汉末年属鲜卑势力范围。东晋至隋唐时期,先后受夫余国、勿吉国黑水部及南室韦部管辖。五代十国时,契丹遥辇、迭刺二部长期在此游牧。辽金时期,今扎兰屯境域属泰州金山县(后升静州)。蒙古太祖九年(1214年),成吉思汗将此地封予幼弟帖木真·翰赤斤。明代在此设立阮里河卫(即雅鲁河卫)和朵颜卫。清朝顺治年间,部分鄂伦春、鄂温克人迁至雅鲁河、绰尔河等地游猎,形成“雅鲁阿巴”“济沁阿巴”等部落组织。康熙年间,清廷建立布特哈八旗,并在今扎兰屯设扎兰衙门,派“扎兰章京”掌管正蓝、镶红两旗事务,“扎兰屯”之名由此而来。光绪年间,扎兰屯设立官庄。民国时期,先后设稽垦局、雅鲁设治局,1929年升格为雅鲁县。伪满洲国时期改为布特哈旗,1945年光复后复归。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布特哈旗,设立县级扎兰屯市,1984年正式实行市建制。2001年,扎兰屯市隶属新设立的地级呼伦贝尔市。
截至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扎兰屯市常住人口为31.89万人,在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中人口数量排名第2位。凭借深厚的历史积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持续的发展活力,扎兰屯市正逐步成为集生态、农业、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