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区是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地处七台河、鸡西、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五大城市群的中心地带。1984年1月20日,桃山区正式设立。全区面积为74.3平方公里,海拔高度在160米至320米之间。
桃山区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为3.4摄氏度,年均最高温度可达4.8摄氏度,年均降水量大约在540毫米左右。1984年1月21日,经省政府(黑政函1984年8号文件)批准,七台河市设立三个市辖区(县级),桃山区位列其中。同年2月10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正式组建中共七台河市桃山区委员会及桃山区人民政府。
建区初期,桃山区下辖桃南、桃山、桃西、兴岗四个街道以及桃西乡。桃西乡当时管辖桃山、桃南、红岩、八道岗、良种场五个村。1984年11月20日,桃山区委、区政府研究拟建桃西乡。1996年12月,黑龙江省民政厅批准,桃山区增设桃北、桃东两个街道办事处,同时撤销桃西乡,设立万宝河镇。至此,桃山区形成了六街一镇的区划格局,这一设置一直沿用到2005年。
2013年11月,桃山区推进区直管社区综合体制改革试点,撤销桃东、桃西两个街道,成立6个区直管社区。2015年,又撤销桃南、桃北、兴岗、桃山四个街道,至此,全区原有的6个街道及万宝河镇的2个社区合并改制为15个区直管社区。2016年,桃山区辖1个镇和15个社区。2020年,桃山区恢复街道办事处设置,重新设立桃东、桃南、桃西、桃北、桃源、桃山六个街道以及万宝河镇。
从历史沿革看,中华民国时期,桃山区一带属勃利县管辖,最初隶属南乡,后改隶小五站镇。1931年东北沦陷后,隶属十一甲。1938年,日本侵略者强占民地,设立桃山开拓点。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勃利县第五区。1948年,桃山区划归新设立的七台河区。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改为第十二区。1955年5月,复改为七台河区。1956年3月,撤销七台河区划乡,隶属七台河乡管辖。1958年9月,并入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底划归七台河矿区公社管辖;1960年3月,改隶七台河镇公社。1965年2月,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70年4月,改隶七台河市,同年5月设立市属桃山街道。1973年6月,并入红旗公社。1978年9月,七台河市政府自北山迁至桃南(今桃山区)。1981年10月,复设桃山街道。1984年1月21日,经黑龙江省省政府批准,正式设立桃山区,该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