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南部,是一座历史与现代交融、充满活力的城市。据境内凤凰山出土的石斧等文物考证,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生活。其古称“鄗”,春秋时期属晋国,战国时期先后隶属于赵国和中山国。公元25年,东汉光武帝刘秀在高邑城南“千秋台”登基称帝,并下诏改“鄗”为“高邑”,县名沿用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高邑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明朝“东林三君”之一、吏部尚书赵南星即出生于高邑县东关村。境内现存有中山国房子郡遗址、刘秀登基台、南星书院等众多历史文化遗迹。同时,高邑腰鼓、南岩乱弹、庄头剪纸、哨营猫头靴等民间艺术及传统手工艺,分别被列入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高邑县现辖5个镇,107个行政村,人口约20万,耕地面积33万亩。近年来,高邑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根据官方公布数据,2020年高邑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1.5亿元,同比增长4.6%;全部财政收入完成7.68亿元,增长1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3亿元,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6.5亿元,增长2.7%;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0360元和16371元,同比增长4.9%和7.1%。2021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8.64亿元,同比增长8.9%;全部财政收入完成4.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3亿元,同比增长5.2%和8.3%;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7034元和9023元,同比增长8.8%和13.5%。粮食总产达到16.4万吨,增长3.9%。
在城市建设与荣誉方面,高邑县近年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级和省级称号。2023年11月,被评为河北省森林城市;2023年1月,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2022年12月,被确定为第一批河北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2021年10月,被确定为河北省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2020年7月,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2020年1月,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19年,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为河北省建筑陶瓷名县;2016年1月,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此外,高邑还于2015年、2014年、2013年连续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高邑县的历史沿革悠久。春秋初属鲜虞国,称“郎”;秦统一六国后属巨鹿郡;西汉初置房子县和郎县;东汉建武元年改“郎”为“高邑”;北齐天保七年移治所于今县城所在地。此后历经隋、唐、宋、元、明、清等朝代,隶属关系虽有调整,但县名基本延续。民国初期属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属晋冀鲁豫边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高邑先后属石家庄专区、石家庄地区;1958年与元氏、赞皇县合并,1962年恢复高邑县建制;1993年起属石家庄市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