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嫩平原腹地。南距省城哈尔滨市120公里,西接油城大庆市90公里,东与海伦市、望奎县隔通肯河相望,距绥化市88公里,北连黑河市。青冈县幅员面积2685平方公里,共有耕地256万亩、草原61.65万亩、林地62万亩,海拔高度在123-563米之间,平均海拔457米左右。
青冈县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热多雨,秋季凉爽干燥,冬季严寒少雪,四季分明,全年无霜期130天左右。这一气候特征适宜旱作农业发展,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了自然基础。
历史沿革方面,青冈县历史久远。东晋西晋时期属扶余,北魏北齐属勿吉北境,隋属靺鞨黑水部,唐属黑水靺鞨,辽属鸟隈于厥部,金属蒲于路,元为成吉思汗四弟帖木格斡赤斤封地,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部司。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划归蒙古莽乃公旗,清咸丰元年(1851年)沿通肯河建立官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正式设青冈县,属黑龙江省海伦厅。此后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99年起隶属绥化市至今。
近年来,青冈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龙江重要指示,围绕黑龙江省委“六个攻坚战”“六个强省”“五个新龙江”部署及绥化市委“都城地”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点打造“百亿产业城、猛犸文化城、健康养生城”,全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11月,青冈县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2016年7月,被授予“中国猛犸象故乡”称号。2017年11月,获评“中国-产业示范县”。2018年10月,入选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2019年2月,被授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称号。2023年8月,被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2024年6月,被确定为黑龙江省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县。2025年8月,被列入黑龙江省首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在农业和产业方面,青冈县先后获评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22年黑龙江省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玉米)、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新”集成推进县(玉米)等。2020年以来,还被评为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2021中国县域电商竞争力百强榜第89名、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等。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青冈县人口数量为28.76万人。
青冈县凭借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农业资源禀赋和政策支持,正朝着建设现代化、宜居宜业的新型县域目标稳步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