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南部,“库伦”系蒙古语,意为家园或圈起来的占地领域。这片土地历史悠久,五六千年前就曾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春秋战国时期至金代,先后有东胡、乌桓、鲜卑、契丹、女真等北方少数民族在此征战游牧。元朝时期属中书省,明朝初期属大宁卫,明崇祯六年(1633年),西藏高僧阿升希日巴喇嘛传教至此,划定疆界为其领地,称曼殊希利库伦,故得名。清顺治三年(1646年),建锡勒图库伦札萨克达喇嘛旗,为漠南蒙古(即内蒙古)地区唯一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旗,历时近300年。民国二十年(1931年)政教分治,改称库伦旗。1999年,随哲里木盟撤销设立地级通辽市,库伦旗隶属通辽市管辖至今。
近年来,库伦旗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绩。2024年3月,库伦旗上榜2023年度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名单。2024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3年12月,被确定为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第一批)。2023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第一批全国“一县一品”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名单,库伦旗安代舞(文艺演出类)入选。2022年12月,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2021年10月,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安代)。2021年9月,被命名为2021-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安代)。2021年8月,库伦旗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根据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库伦旗人口数量为15.11万人,位列通辽市各旗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位。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库伦旗位列第325名。2020年4月,被命名为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2019年8月,入选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名单。2017年2月,上榜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