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西依贺兰山,东临黄河,属银川市管辖。全县总面积1600平方千米,总人口约34.15万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有汉、回、满、蒙等11个民族,其中汉族占76.1%,回族占23.6%。县人民政府驻习岗镇。
贺兰县原名宁夏县,清雍正二年(1724年)置,县治位于宁夏府城内。1941年,因宁夏县与宁夏省重名,更名为贺兰县。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仍属宁夏省;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属甘肃省银川专区;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贺兰县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1972年属银北地区,1975年划归银川市管辖至今。
贺兰县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主要由西部山地和东部平原组成。西部贺兰山是天然屏障,海拔1400米以上,最高峰达3566米;东部为银川盆地黄河近代冲积平原,海拔1102至1122米,沟渠纵横,排灌畅通,是农业生产基地。全县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年均温9.7℃,年降水量138.8毫米。光照资源丰富,年均日照2935.5小时,太阳辐射总量全年为140.9千卡/厘米。
贺兰县农业自然条件优越,引黄河水自流灌溉,主要粮食作物有春小麦、水稻、玉米,所产“珍珠米”蛋白质含量高、色泽光亮。经济作物包括甜菜、瓜菜、枸杞等。畜牧业发达,已形成生猪、肉牛、奶牛、家禽、栈羊五大畜产品基地。工业方面,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炭、磷矿石、白云岩、石灰岩等。现有化工、机械、建材、造纸等工业企业,产品包括化肥、机制纸、水泥、硅铁等,其中太西煤、硅铁等出口海外。
贺兰县交通便利,包兰铁路、109国道、石中高速公路等主干线穿境而过。县城距银川市中心12公里,距银川火车站20公里,距民航机场30公里。全县电力及供水设施完善,能满足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求。
贺兰县文化历史悠久,拥有拜寺口双塔、贺兰山岩画、汉代古墓群等名胜古迹。近年来,贺兰县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包括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国家卫生乡镇、全国双拥模范城等。2024年,贺兰县上榜全国旅游百强县市第97名,并被评为全国县域文旅融合综合竞争力100强第72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