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是198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地处渤海之滨、辽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是辽宁省西部沿海的一座新兴石油化工城市,也是我国沿海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现辖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盘山县和大洼区。
盘锦地势平坦,多水无山,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地下蕴藏着大量石油和天然气,已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9.5亿吨,天然气储量1612亿立方米。全国第三大油田辽河油田坐落于此,1999年产原油1430万吨、天然气11亿立方米。土地资源充足,现有耕地180万亩,其中水田150万亩,年产水稻约8亿公斤,是辽宁省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大米基地。
盘锦自然景观独特优美。辽河下游的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8万公顷,是世界最重要的湿地之一。区内芦苇繁茂、滩涂辽阔、人烟稀少,是野生动物栖息与繁衍的良好环境,栖息鸟类250多种,包括丹顶鹤、黑嘴鸥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30多种。保护区内建有观鹤台、芦园、水禽园、放鹤亭等景观,每年接待大批中外游客。沿境内海岸线可观赏到天下奇观“红海滩”,已被列为辽宁“五十佳景”之一,并成为国际旅游路线。建设中的“中国辽河碑林”收藏各朝代书法精品碑刻2000余通,是我国目前书法作品唯一不断代的碑林。
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美的自然景观使盘锦成为辽河的“金三角”。建市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90亿元,拥有国家优秀示范小区8个、省优秀小区33个。城乡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16.3平方米和27.1平方米,居全省领先水平。2021年末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92公顷,城区绿地面积1180公顷。2000年3月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我国北方市级生态建设示范区。
盘锦近年获得多项荣誉:2025年4月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24年9月入选全国第四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2024年6月入选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2023年11月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2年成为第二届国际湿地城市;2021年10月被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2017年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经济方面,2022年盘锦市GDP总量为1394.3亿元,位列辽宁省各大城市第5位。2021年GDP达1383.2亿元,同样位居全省第5。2020年GDP为1280.9亿元。
盘锦历史沿革悠久。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在域内设置房县,历经多个朝代变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置盘山厅,民国二年(1913年)设盘山县。198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盘山县,设立盘锦市。2016年3月撤销大洼县,设立盘锦市大洼区。七普数据显示,盘锦市人口约139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