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北部,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千年古县。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滳河县,因县南有滳水流经而得名。经历代行政区划调整,于1989年12月划归济南市管辖。
商河县在近年来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展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2019年11月商河县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2022年6月被确定为2021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在农业领域,2016年2月商河县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3年12月商河县大蒜栽培系统被认定为山东省第二批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同时先后获评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县等多项称号。
在文化传承方面,2021年10月商河县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鼓子秧歌),同年7月入选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鼓子秧歌是商河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艺术形式,承载着当地群众的文化记忆。在教育领域,2016年商河县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在法治建设方面,2015年3月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产业与科技方面,2020年7月商河县入选商务部公布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2022年8月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2021年9月被列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3年11月入选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名单。在交通与水利领域,2022年1月被命名为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2021年7月被水利部公布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此外,2022年商河县还被评为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单位、“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2023年获评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县和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1年5月公布)数据,商河县人口数量为52.73万人。商河县名称在宋元祐元年(1086年)由滳河县改为商河县,这一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