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嘎尔高勒镇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其名称源自流经境内的巴拉嘎尔高勒河,在蒙古语中意为“甜蜜河”。该镇辖区面积2380平方公里,其中镇区面积24平方公里,是一个由蒙古族、汉族、回族、满族、达斡尔族等六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地。
巴拉嘎尔高勒镇在城镇化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就,曾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是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三个获此殊荣的城镇之一。在文明城镇创建方面,该镇于2002年进入自治区丙组“三星级文明镇”行列,2003年升至“五星级文明镇”,2005年进一步跨入“七星级”行列,并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级卫生城镇的验收。
根据历史沿革,元代时现巴拉嘎尔高勒镇境域分属黄府路庆州和济南王府;清代属乌珠穆沁右翼旗;1949年属东部联合旗第二佐;1966年巴彦乌拉浩特公社改为镇;2001年5月,哈日阿图、巴拉嘎尔、柴达木3个苏木撤并为巴拉嘎尔苏木;2005年10月,巴彦乌拉镇及巴拉嘎尔、乌兰哈拉嘎2个苏木合并为现在的巴拉嘎尔高勒镇。
目前,镇域内共有企事业单位233个,驻军单位4个,特种行业86个,集贸市场3个,中小学7所,商业网点487个,屠宰场所11个。在荣誉方面,2022年6月,巴拉嘎尔高勒镇被授牌命名为平安内蒙古建设示范苏木乡镇(街道);2020年4月被命名为第六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村镇;2014年7月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其2010至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巴拉嘎尔高勒镇致力于建设成为内蒙古中部重要的能源基地,重点发展煤电化工、畜产品加工和旅游业,打造具有独特蒙元文化特色的草原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