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铺镇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中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22°26′12″至122°28′59″,北纬40°30′14″至40°32′25″。镇域南与盖州市接壤,西与老边区柳树镇毗邻,东北与汤池镇、永安镇相连。交通便利,西距沈大高速公路仅4公里,北距大石桥市区10公里,南距鲅鱼圈港45公里,哈大公路纵贯镇区,是区域内的交通要道。
全镇平均海拔高度约60米,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年降雨量约为650毫米,年平均气温为8.9℃,极端最高气温33.2℃,最低气温-27℃,无霜期约100天,年日照时数达2600小时。全镇总面积6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3万亩,林地面积1.2万亩,荒山面积5000亩,水面1300亩。原辖21个行政村、82个村民组,共有8078户、30342人。
在交通条件方面,哈大公路纵贯镇区约5公里,县级公路上白线在镇内长约13公里,镇级公路约20公里,其余为村级公路,所有公路均为黑色柏油路面,路网完善,出行便捷。
博洛铺镇的历史沿革较为复杂。解放前,该地属盖平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划归新成立的营口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设立博洛铺区,仍属营口县。次年4月,博洛铺区更名为宋光区。1950年6月,宋光区改称一区,属营口县。1955年8月,一区恢复为宋光区(博洛铺区)。1958年2月,宋光区的宋光村和商家台村划归盖平县,同时宋光区改为博洛铺乡,隶属营口县。同年9月,博洛铺乡改为博洛铺公社。1983年9月,恢复乡建制。1984年10月,博洛铺乡正式改为博洛铺镇,仍属营口县。1992年11月,营口县改为大石桥市,博洛铺镇随之归属大石桥市管辖,延续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