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仓头乡,其地名由来颇具意趣。据《鲁山地名考》记载,上仓头与下仓头两村统称仓头,呈南北向布局。主村东西两侧均有小河环绕,聚落恰处于丘陵之顶。若站在高山俯视,其地形形似一只舟船,村庄恰好位于“船仓”之处,房舍散落在船形地带之南北两头,故得名仓头。
仓头乡是鲁山县下辖的一个乡。1958年建立仓头公社,1983年改设为乡。该乡位于鲁山县北部,总面积79平方公里,人口约2.2万。现辖黄楝树、军王、薄坪、刘河、李窑、刘芳庄、白窑、孙湾、上仓头、下仓头、青石寺、魏庄、白河、赵窑、潘窑、赵竹园、井庄、小寺沟、堂上共19个村委会。境内矿藏资源较为丰富,有磷、铁、蛭石、石墨、钾长石等。
在农业生产方面,仓头乡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红薯、豆类等作物。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农户从事食用菌生产的比例颇高,占总农户的70%以上,是当地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此外,仓头乡在近年也获得了一些荣誉:2022年9月被确定为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010年5月被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命名为第四批省级生态乡镇。
仓头乡拥有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下仓头村有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和西周古墓群,具有重要的考古价值。位于上仓头村的仓颉祠碑刻,年代为元、明、清,于2023年2月被公布为平顶山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此外,位于清古寺村的清古寺会议旧址,年代为1945年,同样于2023年2月被列为平顶山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从历史沿革来看,元至正九年(1349年),仓头一带属鲁山县白象保;明嘉靖三年(1552年)属庆云乡太平保;清乾隆、嘉庆年间分属仓头镇和盈里。1943年属四维乡,1949年属第八区董村,1956年设仓头中心乡,1958年属董村公社,1961年属董村区,1969年成立仓头公社直属县,1983年底改设仓头乡,属鲁山县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