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卡镇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边坝县的中部,是边坝县人民政府的驻地。地名来源于藏语,“草卡”意为“湖边”,反映出当地与湖泊的密切关系。草卡镇总面积约451平方公里,人口约0.4万,是一个以半农半牧为主要经济方式的乡镇。
从历史沿革看,草卡镇在1960年正式设立为草卡乡,隶属于草卡区。1970年,草卡乡改称为草卡人民公社。1984年,随着全区政社分开政策的实施,草卡人民公社重新恢复为草卡乡。1989年4月,在撤区并乡的改革中,原有的草卡区被撤销,原丹达乡、草卡乡和来义乡合并,组成新的草卡乡。1999年5月,在全区行政区划调整中,草卡乡正式撤乡设镇,成为今天的草卡镇。
草卡镇下辖21个村委会,包括格吉、旺卡、内务、索、来义、东托、拉托、藏巴、拢、雄宗、若堆、初归、昌沙、江、麦加、达更、拉贡、丹达、布雄、苏东、热东。这些村庄分布在镇域内,居民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农业方面,当地种植青稞、小麦和油菜;畜牧业方面,主要养殖牦牛、黄牛、山羊和绵羊。这种半农半牧的生产方式,是草卡镇居民生计的重要支撑。
草卡镇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巴雄寺、长卡寺和曲宗寺是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巴雄寺位于草卡镇麦加村,长卡寺位于草卡镇旺卡村,曲宗寺位于草卡镇来义村,这三座寺庙均建于1396年,并在2017年11月被公布为西藏自治区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寺庙不仅是宗教活动场所,也是研究当地历史和建筑艺术的重要实物。
在荣誉方面,2014年7月,草卡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体现了其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