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番坡镇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部,南临北部湾茅尾海,处于钦州市区与钦州港之间。镇政府驻地北距钦州市区18公里,南距钦州港14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全镇辖10个村委会,81个自然村,108个村民小组,区域总面积133.7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7.88公里,拥有浅海滩涂面积18360亩,耕地面积1137公顷。
关于大番坡镇的地名由来,与一场隆重的祭祀活动有关。相传曾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逝世于此地,当地民众为其举办了一场称作“打大幡”的隆重葬礼,该地因此得名大幡坡,后逐渐将“幡”字改为“番”字,遂成今名。
大番坡镇区位及资源优势明显,依山傍海。钦州港进港公路、铁路、桂海高速公路、钦犀国防二级公路贯穿全境,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全镇农业以甘蔗、水稻、水果种植和水产养殖为主,以生猪、家禽养殖为辅。资料显示,2003年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983万元,农业生产总值19749万元,工业企业总产值17166万元,财政收入39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48元。
近年来,大番坡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辖区内建有大中小型水库18座,总库容量14000万立方米,常年有效蓄水量1101万立方米。集镇建有水厂1座,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用电均可满足需要。程控电话及通讯网络遍布各村,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全镇现有小学10所,中学1所,在职中小学教师195人,在校生2196人。
大番坡镇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位于青龙村的青龙烽火台,年代为清代,于1999年4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深坪村委妮义嘴坡脚的妮义嘴新石器遗址,年代为新石器时期,于2012年8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表明该区域早在数千年前就有人类活动。
大番坡镇历史沿革悠久。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分宋寿县南部沿海置玉山县,治所即在今大番坡镇境内。此后历经隋、唐、宋、元、明、清等多个朝代的更迭,镇域建制屡有变化。民国时期,先后属钦县二甲、三甲乡及风山乡。1951年春分设5个小乡,后经多次合并与分设,于1959年6月设立大番坡公社。1984年9月撤公社改为大番坡乡,1993年9月撤乡设镇,1994年10月改属钦州市钦南区,至今沿用此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