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始建农场时,因位于大帽山(又名大雾山)北部山峦间,故以山名为场名。
基本介绍:大帽山农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北部,距同安城区约19千米,距翔安城区约23千米。农场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是原国家农垦部划定的垦区之一,属于国有农垦企业。在建场初期,大帽山农场相当于副县级建制。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事权和财政体制的通知,农场于2003年12月成建制下放至翔安区管理。农场现辖有四个作业区、16个自然村,共1004户,总人口4250人,其中职工1759人。农场总面积约22.4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大帽山农场于1958年5月经福建省农业厅勘测队勘测规划设计后正式建场。建场以来,农场主要从事农业垦殖和生产经营。2003年12月,农场的事权由厦门市农业局下放至翔安区政府,定为区直企业,业务主管挂靠区农林水利局。此后,农场逐步转型发展,依托山区生态资源,探索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成为翔安区重要的生态农业区域之一。
发展现状:近年来,大帽山农场在保持原有农业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旅游建设。农场境内山清水秀,植被茂密,拥有较为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合作开发,部分闲置农房和旧厂房被改造为特色民宿、研学基地和文化体验空间,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同时,农场也注重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居民和职工的生活质量。未来,大帽山农场将继续发挥国有农垦企业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助力翔安区北部乡村的全面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