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朝鲜族乡是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唯一的少数民族乡。地名源于乡政府驻地东明村。1942年由桦南地区群众在此建屯,1949年改为东明村。1984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凤翔镇和团结乡所属朝鲜族聚居的村屯划出,于同年8月正式成立东明朝鲜族乡。乡域位于县境中部,县城凤翔镇东南部。全乡行政区域面积4913公顷,下辖7个行政自然村。总户数1038户,总人口3526人,其中朝鲜族农户占全乡农业户总数的98.7%,朝鲜族农业人口占全乡农业人口总数的99.7%。2018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东明朝鲜族乡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东明朝鲜族乡拥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全乡耕地面积2537公顷,其中水田2051公顷,旱田486公顷。林地面积130.1公顷,草原面积454公顷,水面面积10公顷。农作物生长条件优越,全乡80%以上的水田采用无污染源的自然水灌溉,土壤类型主要为黑土和草甸土,渗透性中等,潜在肥力高,周边地区无大气污染。
经济发展以种植业为支柱产业。截至2006年底,全乡从业人员总数2641人,其中农业从业人员1362人,占52%;劳务输出人员1247人,占47%(其中国内劳务774人,国外劳务473人)。2006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2786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117万元,占总收入的76%;牧业收入641万元,占23%;农民外出劳务输出收入约12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32元。全乡有6个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7个村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其中黎明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创建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村标兵,有4个村达到市级文明村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东明乡七个行政村的通乡公路里程为23.1公里,其中六个村(九个自然村)能通公交车,2004年铺设了Ⅲ级白色路面10.5公里,剩余12.6公里为沙石路。全乡十个自然村的村内主干路、支路和住宅路总长度35公里,沙石化率达到100%,其中黎明村内主干路已全部铺设水泥路面。全乡房屋总面积6.9万平方米,其中砖瓦房5.4万平方米,砖瓦化率75%,另有土草房1.5万平方米(属危房,共263户),乡政府计划四年内全部翻建为砖瓦结构住房。全乡标准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70%。通讯方面,全乡有固定电话882部,移动电话150部,电脑25台。
文化卫生设施完善。全乡七个村均有文化活动场所,活动室内配备彩电、卡拉OK音响、VCD等娱乐设备,还有乒乓球、台球等健身器材和3000余册各类书籍。全乡有1个卫生院和3个村办卫生所。多年来,东明朝鲜族乡先后被评为市村民自治模范乡、市级“六个好”建设先进乡镇党委、市级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及富余劳动力转移先进集体、市级村镇建设先进单位。
东明朝鲜族乡的民族风情浓郁。朝鲜族素有“白衣民族”之称,崇尚白色,特别爱清洁、讲卫生。饮食以大米为主,最具民族特色的打糕和冷面,打糕是逢年过节、红白喜事、招待宾客的主食,冷面在正月初四食用,寓意“长命百岁”。朝鲜族喜欢吃狗肉,特别是三伏天喝狗肉汤已形成习俗,辣白菜也是深受各族人民欢迎的泡菜。朝鲜族素以讲究礼仪著称,有“东方礼仪之邦”的美誉。妇女有头顶搬运的劳动习惯,性格开朗,能歌善舞,节日期间人们穿上艳丽的衣裙压跳板、荡秋千、摔跤等,气氛热烈。民间节日主要有岁首节、上元节、寒食节、端午节、流头节、秋夕节、冬至节等,其中岁首、上元、寒食、端午、秋夕、冬至为六大节日,节日期间除品尝特色食品外,还组织各种游戏和体育活动。
所辖黎明村位于萝北县凤翔镇东南7公里处,全村总户数224户,总人口835人,行政区域面积576公顷,总耕地面积490公顷,农民人均纯收入4618元。村内平坦的水泥路通往县城,70%的道路铺了白色路面,村西建了村大门,两条东西走向的主街安了路灯,建了休闲广场并安装十套健身器材,100%的农户家中看上了有线电视,接通了电话,喝上了自来水,房屋砖瓦化率达到98%,80%的家庭建起了卫生厕所。夏季绿树环抱、鲜花盛开,村容村貌整洁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