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镇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中部,是方正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名源于县名。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8°17′15″至128°53′55″,北纬45°48′30″至45°52′00″。方正镇北距松花江约15公里,南距同三公路约1公里,老哈同公路由镇区贯穿而过,交通区位较为便利。镇域北邻松南乡,东邻伊汉通乡,西部和南部与德善乡接壤。东距依兰县城约105公里、佳木斯市约164公里,南距延寿县城约64公里,西距宾县县城约115公里、省会哈尔滨市约164公里,北距通河县城约16公里。
方正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有90余年。该地最初是一个小村庄,1905年归大通县管辖,此前一直属于依兰领地。清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设立方正县,县名来源于村北侧的方正湖,并沿用至今。自设县以来,方正镇始终是县政府所在地。在历史沿革方面,清末时期为第一区,民国时期为第一区第一段,伪满时期为一区方正街。1946年建立民主政权后设为城厢区,1955年始设方正镇,1958年改为红旗人民公社,1961年改称方正镇人民公社,1980年10月恢复方正镇名称,并沿用至今。
方正镇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就,2025年3月,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作为方正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方正镇依托其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持续推动区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