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隶属友谊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属于农垦城镇,是友谊农场七分场场部驻地。镇政府驻地距离县城8公里。地名由来取意于神鸟凤凰,寓意吉祥如意。
凤岗镇原名“三道岗”。历史上,这里原属富锦县第六区管辖。1946年6月划归集贤县,设置为三道岗区,1950年改为第十区。1956年3月,设置三道岗乡。1958年秋,改称三道岗人民公社,随后并入友谊农场,排序为七分场。1960年友谊农场建县后,恢复设置三道岗乡。1968年改称生产建设兵团十八团七营。1976年撤销生产建设兵团,又恢复了友谊农场七分场。1985年8月,恢复友谊县建制后,设置凤岗镇,名称沿用至今。
凤岗镇全镇总面积109.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7万亩。全镇共辖凤岗、西新发、有利、德胜、北兴、集富、兴隆山、马家街、幸福等10个村。截至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2万人,其中朝鲜族、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5%。镇政府驻地设在凤岗村。
凤岗镇作为农垦体系下的重要城镇,承载着从集体农庄到兵团的丰富历史记忆。这里不仅是友谊农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地农业生产的核心区域。全镇以耕地为主,农业是其主要产业基础。随着时代发展,凤岗镇在保持农业生产优势的同时,也在逐步完善城镇建设,提升居民生活水平。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村庄都留下了垦荒和建设的印记,见证了从“三道岗”到“凤岗”的历史演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