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延吉市人民公园位于本辖区内而得名。
基本介绍:公园街道位于延吉市西北部,东起烟集河,西到小营镇民主村,南起布尔哈通河,北至依兰镇发展村。总面积为10.75平方公里,总户数为17735户,总人口为62883人,有朝鲜族、汉族、满族、回族、蒙古族等十多个民族。辖区设有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党工委下辖8个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34个党支部委员会,共有在籍党员1606名。办事处下设五个科室,共有机关干部30名。辖区内有30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党工委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街道党工委工作细则》要求,实行了街道党工委常委制,党工委成员单位12个、党委委员20名,其中党委常委6名。街道党工委以党建工作为龙头,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
历史沿革:日伪时期本街区称公园区;1945年改为公园厢;1948年改称公园街;1953年设公园街公所;1955年改为第四街道;1960年划入新兴人民公社管辖;1965年由新兴街道划出,成立公园街道。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