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黑岗乡,因地处黑土地带而得名。这里地势较高,且多为肥沃的黑土,因此有了“黑岗”之名。
黑岗乡位于龙江县东南部,东部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毗邻,西靠白山乡,南靠华民乡,北靠哈拉海乡。全乡东西长15公里,南北长25公里,地势较为平坦,北部有部分漫土岗,地形略呈北高南低的态势。黑岗乡幅员面积197.2平方公里,拥有耕地14.7万亩,下辖5个行政村和41个自然屯。全乡总户数5945户,总人口19167人。乡政府驻地设在黑岗村。
在环境建设方面,黑岗乡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黑岗乡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这一荣誉充分体现了黑岗乡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也标志着其绿色发展水平达到了国家级标准。
从历史沿革来看,黑岗乡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中华民国时期,先后隶属龙江县第三区和第二区管辖。东北沦陷后期,分隶富拉尔基村和哈拉台村。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隶属富拉尔基区管辖。1948年改隶第一区。1956年3月,实行并村划乡,设置靠山乡。1958年6月并入白山乡,后改称白山公社。1960年,从白山公社析置黑岗公社。1984年5月,改为黑岗乡,这一名称沿用至今。
如今的黑岗乡,依托肥沃的黑土地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继续在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道路上前行。作为国家级生态乡镇,黑岗乡在区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书写着属于这片黑土地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