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鹤立镇因鹤立河得名。鹤立河在辽金时期被称为“海罗伊河”,“海罗伊”快读即为“貉立”。汤原县建县后开放毛荒,在书面上将“貉立”官称为“鹤立”。
基本概况:鹤立镇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的交界处,距离县城75公里。东邻吉祥乡,西靠永发乡,南与莲江口镇和平安乡接壤,北与鹤岗市相连。佳鹤铁路和哈罗公路穿镇而过,乌龙河与阿凌达河并肩贯穿境内,丰富的水源滋润着两岸的肥沃农田,使这里成为五谷丰登的粮仓和畜牧业的天然基地。全镇总面积106.8平方公里。
经济发展:鹤立镇属于农业加工型乡镇,是汤原县农副产品流通的重要基地。全镇共有11个行政村,16个镇属及直属单位,现有企业76个,涵盖养殖、木材加工和粮食深加工等领域。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技术水平相对较高,小城镇建设工作初见成效。镇内店铺林立,商业发达,交通、通讯、能源、广播电视、自来水等事关国计民生的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已实现村村有电力、村村通广播和电话,有线电视覆盖全镇,成为商贾云集、企业争相谋发展的基地。
荣誉与地位:2014年7月,鹤立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历史沿革:鹤立镇原称鹤立街。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鹤立地方设立荒务分局,出放“鹤字段”毛荒。1914年10月,设立汤原清丈分局。1916年,将鹤立岗划为汤原县第五区。1939年6月,划归新设置的鹤立县,鹤立镇改为鹤立街。1946年设置鹤立区。1948年10月,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仍设鹤立区,1950年改为第七区。1956年2月,设置鹤立镇。1958年10月,改称鹤立镇人民公社。1959年1月,划归鹤岗市管辖。1965年7月,又划回汤原县。1984年,复称鹤立镇,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