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其地名源于历史沿革。最初由张地、花园、新生、庄地等四个乡合并为卫星人民公社,后更名为花园人民公社,花园镇之名由此而来。2008年9月,花园乡正式改为花园镇并沿用至今。
花园镇幅员面积广阔,总面积达67.8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8.5万亩,草原面积30万亩,自然资源丰富。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包括中心、永久、前进、光明、卫星、丰收、火箭、永远、齐心、向前、发展等,共78个自然屯,91个村民小组。全镇总户数8846户,总人口约31000人,其中农业人口28576人。党组织建设完善,共有23个党支部,党员724名。
花园镇经济发展以畜牧业为支柱产业,是全市五个万头奶牛乡镇之一。2005年,全镇社会总产值达1.95亿元,其中畜牧业产值高达9800万元,占总产值的50.3%。奶牛业在畜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产值达5580万元,人均牧业产值1539元。大牲畜存栏总量达到26890头,其中奶牛存栏18600头,山绵羊存栏24000只,黄牛存栏7300头,生猪存栏281000头,家禽存栏34.1万只。种植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同样稳步发展,种植业创产值7200万元,个体私营经济产值1300万元,劳务输出创产值1200万元,全镇人均收入达到3060元。
为支撑畜牧业快速发展,花园镇的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镇现有标准化奶站14处,村畜牧综合服务室6个,兽医门诊18处,乡村从业人员52人,包括专职兽医员18人、专职防疫员12人、繁育员21人、动检人员1人。服务网点覆盖各村屯,为畜牧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花园镇高度重视劳动力转移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增收的重要产业。全镇共有劳动力1.7万人,占总人口的54.8%。目前已转移劳动力9400人,其中内部转移5900人,创产值5150万元;外部转移3500人,主要前往北京、深圳、大连、威海、大庆等地从事商饮服务、保安、建筑等行业,年创产值1200万元。从事纯农业生产的劳动力4100人,剩余劳动力728人,培训农民工798人次。
在工业方面,花园镇现有砖厂两家,年创产值60万元,此外还有酱菜厂、水泥瓦厂、苇板厂各一家。镇党委和政府积极扶持个体私营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花园镇凭借扎实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正逐步成为林甸县重要的经济增长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