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位于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地处江汉平原,地理位置优越,距武汉市区以西约80公里。省级干线荷沙公路贯穿镇境,交通便利。全镇国土面积51.3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2万。境内沟渠纵横,湖汊密布,跨有四湖两垸,即沉湖、南湖、蓼湖、澎湖以及喻垸、军垸。当地常年日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是一个以粮棉油生产和水产品养殖为主的农业大镇。
地名由来:明嘉庆年间,此地建有回龙寺古迹,由此得名。另有一说,因明代周天官“一本筑九河”形成龙脉循环,故称回龙。
历史沿革:回龙镇历史悠久,明代末年至清代初期属鸡鸣乡辖。1910年为二河区,1928年民国时期分为二河下区。1929年为第四区。1930年土地革命时期改称田池区。1937年属第三区回龙联保。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五联乡称回里乡。抗日战争胜利后属农田镇辖。1948年12月,汉川县爱国民主政府将襄北解放区田二河划为田农区。1949年解放后称田龙区。1951年至1954年为第六区(驻回龙湾)回龙乡。1954年六区改为五区,七区改为六区。1955年1月五区田二河划出,另立第七区。1956年1月,七区改为二河区,将小乡并大乡,为回龙乡。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称回龙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脉北区。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回龙大队。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二河区。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池口、回龙、皂港3个公社合并为回龙公社。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回龙管理区,属二河公社辖。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回龙区,辖池口、回龙、皂港、里潭、新集、糜北等乡。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回龙、池口、皂港3乡合并,建立回龙镇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