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江头镇,其地名源于镇人民政府驻地江头圩。因该地处于浈江上游,且有长尾、东坑两条溪流在此汇合,故得名“江头”。
江头镇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东南部,距离南雄市区17公里,全镇总面积为164.8平方公里,人口约1.2万。作为南雄市下辖的一个镇,江头镇有着较为悠久的发展历史。1958年公社化时期,江头镇所在地先后归属于上游公社和湖口公社;1977年,从水口人民公社析出,正式成立江头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区;1986年撤区改乡;直至1994年6月,才正式建镇。
江头镇现辖坪岗、用溪、元甫、江头、鱼仙、山坑、南甫、大汉、武岭、小竹等10个管理区(村委会)。农业方面,以种植水稻、黄烟、花生为主。林业资源尤为丰富,林果产品包括白果、沙柚、橙桔等,全镇活立木蓄积量达14万立方米。乡镇企业则涵盖竹木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电站以及萤矿开采等领域。
在荣誉方面,江头镇于2023年4月入选2022年广东省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单位名单;2020年2月,被授予2019年度广东省卫生镇(县城)荣誉称号。
江头镇拥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小竹塔。该塔位于江头镇小竹村,又称小竹腰塔,建于宋代,为六角五层楼阁式空心砖塔。塔身向东,平面呈六角形。原塔内设置有木梯,但今已毁坏。塔刹也已损毁,残高有多种说法,一说十八米,另一说为九点一米。
从历史沿革来看,明代时江头镇属知劝乡周南都;清代沿袭明制,仍属知劝乡周南都;清咸丰四年(1854年),改都为约;民国时期,属第五区江头内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江头内乡划归第二区宝江乡。1949年后,属第四区;1957年,并入水口大乡;1958年,先后属上游(水口)人民公社、湖口人民公社;1977年,从水口人民公社分出,成立江头人民公社;1984年,改为区;1986年,撤区改乡;1994年6月,改为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