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镇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南部,距府城65公里,2002年由原琼山市甲子镇和新民乡合并而成。北接三门坡镇、旧州镇,西连定安县仙沟墟,东邻大坡镇,南与文昌市蓬莱镇、定安县永丰墟交界,总面积151.78平方公里。境内还有海南长昌煤矿、新民林场。
地名由来颇有历史渊源:清乾隆九年(1744年),这里开始形成墟市,因这一年恰逢农历甲子年,故得名“甲子”。甲子镇属于缓坡丘陵区,土壤多为沙砾土、红土和粘土,土质构造较复杂,资源性缺水较严重。
甲子镇现辖14个村委会、154个自然村、216个村民小组,有老区村庄49个。截至2012年底,全镇总人口29364人,其中农业人口28280人,非农业人口1084人。全镇有25个党支部,其中机关党支部11个,党员252人;农村党支部14个,党员940人。
全镇常用耕地面积70393.05亩,其中水旱田29713.95亩,坡地40678.95亩,林地面积63000亩。经济作物主要以种植水稻、橡胶、胡椒、反季节瓜菜为主。2012年,耕作水稻41932.5亩、橡胶19327.5亩、胡椒4594亩、瓜菜12197亩。农业耕作主要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大规模机械化耕作面积比例较小。
甲子镇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海口贞寿牌坊位于甲子镇民昌村委会木兑村,年代为清,是海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20米,向南8米,向西10米,向北8米,面积744平方米。张岳崧墓位于甲子镇,时代为清,同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自墓中心向东40米、向南42米、向西40米、向北17米。
甲子镇历史沿革清晰: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至1950年4月,属琼山县第五区。1950年5月,属琼山第二区。1957年,甲子乡、长昌乡、文昌乡、新昌乡合并为甲子大乡。1958年9月,并入三门坡公社。1959年7月,分社后属谭文公社。1961年3月,从谭文公社再分出成立甲子公社。1983年3月,撤社建区,设甲子区公所。1987年3月,改称甲子镇,隶属琼山县管辖。1994年1月,琼山撤县设市,隶属琼山市管辖。2002年7月15日,新民乡与甲子镇合并,设立甲子镇。2002年10月16日,撤销琼山市,设立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隶属琼山区管辖。
2020年12月,甲子镇被命名为2020年度海南省卫生镇。甲子镇联系电话为0898-65660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