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多的藏语含义为“山上”。因拉多乡村庄多位于山腰上,因此取名为“拉多”。拉多乡隶属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位于朗县县城南部,距离县政府约18公里。全乡面积约为400平方公里,人口约0.2万。
拉多乡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种植作物包括青稞、小麦、油菜和豌豆。当地的自然环境适合这些高海拔农作物的生长,农业是当地居民的主要生计来源。
拉多乡下辖杰堆、更杰、昌巴奴、昌巴吓、藏、白路、嘎、许、拉多、杰、扎、日布、白颇章、巴顿、桑龙共15个村民委员会。这些村庄大多分布在山腰地带,体现了“拉多”这一地名(意为“山上”)的地理特征。
拉多乡的历史沿革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9年6月设立拉多区。1960年,建拉多乡,属拉多区。1966年,拉多乡改为公社。1984年,恢复称为拉多乡。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的过程中,撤销拉多区,将原来的拉多乡与朗村乡合并,组建为新的拉多乡,直属朗县管辖。同年8月,又将原撤并方案中拟建的贝鲁乡中的原贝鲁、昌巴、杰3个乡划归拉多乡;同时,将原拉多乡中的小白露村(原朗村乡的1个村)划归子龙乡。经过这些调整,拉多乡的辖区和行政建制逐步稳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