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瑶族乡位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北部,因驻地历史上多生长蓼蓝草而得名“蓝田”。这里群山环抱,地势北高南低,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峰有15座,最高点寒山顶海拔956.8米。气候带有明显的山区特点,年平均气温约19摄氏度。
蓝田瑶族乡总面积16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783亩,其中水田4921亩,旱地1569亩。林地面积达24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97%,生态环境十分优越。全乡下辖上东、到流、大份、小洞、蓝田、新星、社前7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共8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640人,其中瑶族人口8875人,占总人口的92%,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乡人民政府驻地蓝田圩,距县城16公里。
在荣誉方面,蓝田瑶族乡于2017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同年被广东省林业厅认定为广东省森林小镇。2019年12月,入选首批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2021年6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乡人口数量为6500人。2026年3月,被认定为广东省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镇,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蓝田瑶族乡在民族团结、生态保护、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在历史沿革上,1949年后建蓝田乡;1952年分为上蓝田乡、下蓝田乡;1961年合并成立蓝田公社;1984年改区;1986年设蓝田瑶族乡;1987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蓝田瑶族乡正式成立。经过多年发展,蓝田瑶族乡已成为一个民族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稳定的美丽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