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池镇地处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西北部,位于龙溪河下游、龙池国家森林公园下侧。其地名源于境内一处名为“龙池”的高山湖泊,这一自然景观不仅是镇名的由来,也成为当地最具代表性的地理标识。
龙池镇幅员面积88.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479亩。地势起伏较大,境内最高点为海拔3072米的龙池冈,最低点为海拔798米的珠瑙坝。东与虹口乡、白沙乡接壤,南与麻溪乡隔岷江相望,西与阿坝州汶川县交界,北与虹口乡为邻,东西最大横距11.1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8.2公里。
201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都江堰市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紫坪铺镇、虹口乡和翠月湖镇,将紫坪铺镇和虹口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池镇管辖,使得龙池镇的规模与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
作为乡镇级行政单位,龙池镇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获得了多项荣誉。2013年2月,入选2012年度四川省省级生态乡镇名单。2014年9月,被环境保护部授予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2019年3月,入选四川省第三批省级森林小镇名单。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龙池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
在文化旅游方面,龙池镇拥有两处都江堰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飞虹社区的高原墓群,以及位于光荣社区的光荣社区墓,目前均由龙池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使用。
从历史沿革来看,龙池镇所在区域秦代属湔氐道,汉代属绵质县,西晋属汶山县。民国元年(1912年)析置汶川分县,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为汶川县第二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改为汶川县二区警察所。1952年3月,改为龙溪乡并划归灌县(今都江堰市)。1995年7月,正式改为龙池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