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街道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其名称源于临近小凌河的地理特征,并于1959年正式定名为龙江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地为龙江北里99-1号,辖区面积约1.3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约4.33万人。
龙江街道下辖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为:龙北东、龙北西、龙南东、龙南西、安和东、安和西、师院。这些社区构成了街道的基本管理单元,服务着辖区内的居民生活与日常事务。
历史沿革方面,龙江街道的发展经历了多次调整。1950年,当地设立了龙江与八家子两个战勤工作委员会。1953年,这两个委员会改为龙江街公所和八家子街公所,隶属于锦州市第三区。1954年,八家子街公所被撤销,其解放路以南的区域划归龙江街公所管辖。1955年7月,第三区更名为锦铁区,龙江街公所随之归属锦铁区。1956年,正式设立龙江街道。1959年4月,锦铁区更名为凌河区,龙江街道成为凌河区的一部分。1960年,街道改设为龙江公社,隶属于当时短暂的凌河公社(凌河公社于1960年底撤销,恢复凌河区建制)。1962年,龙江公社恢复为街道建制。1970年,改称为红旗公社。直至1979年,才恢复使用龙江街道的名称,并延续至今。
地理与区位方面,龙江街道地处凌河区中心地带,因依傍小凌河而得名,辖区布局规整,交通便利。作为凌河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龙江街道在区域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社区服务与城市管理职能。
社区建设方面,街道下辖的龙北东、龙北西、龙南东、龙南西等社区以住宅区为主,安和东、安和西社区则注重安居和谐建设,师院社区因临近锦州师范学院(现渤海大学)等教育机构而得名,具有浓厚的文化教育氛围。各社区在日常管理中积极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推动基层治理的完善。
龙江街道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从早期的战勤工作委员会逐渐演变为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的城市基层行政单位,承载着服务居民、促进区域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