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因地处龙头大山之山麓,遂名“龙山”。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北面,距县政府驻地约44公里,地处安龙、兴仁、贞丰三县结合部。全镇辖33个村、162个村民组,共8465户,总人口29681人,是以布依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高达83.6%。
龙山镇属典型的农业大镇和煤炭资源重镇。地处亚热带气候区,常年温暖湿润,无霜期长达290天左右,年降雨量1580毫米。境内最高海拔1988米,最低海拔738米,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全镇有耕地27120亩,其中水田20120亩、旱地7000亩,粮食总产量1.048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534元。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石灰石、陶瓷土、锑、钾等,其中煤炭已探明储量达5.86亿吨,发热量大,为优质工业用煤,产品远销两广并出口东南亚,是全州重要的煤炭资源重镇。近年来,龙山镇围绕“煤炭强镇、农产富民、商贸活镇”的发展思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全面发展。
龙山镇在2023年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榜单中排名第965位,2021年排名第798位。2020年7月,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境内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山红军标语,位于龙山镇竹林村坡生组南600米处。
龙山镇历史沿革悠久。南宋宝佑元年(1253年),置安隆洞,设花障甲,镇境属之,隶广西泗城州。清雍正五年(1727年)八月,隶南笼府。清嘉庆二年(1797年),南笼府改名兴义府,镇境分属北乡永化里、东乡怀德里。民国二年(1913年),隶南笼县。民国十一年(1922年),南笼县改名安龙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隶八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设北乡联保,隶六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龙山乡。1950年8月,建龙山乡,隶龙山区。1951年10月,隶第四区。1953年4月,设北乡乡。1955年7月,四区改名龙山区,北乡隶之。1958年12月,设北乡公社,隶龙山区。1959年1月,设北乡管理区,隶龙山公社。1961年10月,复设北乡公社,隶龙山区。1984年7月,设北乡乡,隶龙山区。1992年,设龙山镇,隶安龙县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