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头乡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北部略偏东方向,乡政府驻地在东鹿头村,距离县城约16.6公里。关于其名称的由来,相传在东鹿头村东边的牛王庙,建于一个地形似鹿头的土岗上,庙内有两株古柏,形态酷似鹿头上的两只角,因此取村名为鹿头村,乡名也由此而来。
鹿头乡辖区面积113.9平方公里,全境峰峦起伏,沟谷纵横,地势北高南低。乡内共有49个自然村,设立20个村民委员会。全乡人口约16685人。耕地面积18045亩,除山间有少量细泉水流外,大部分区域属于缺水山区。种植业以小麦、玉米、谷子为主,同时兼种豆类、薯类等杂粮。鹿头乡是涉县核桃、柿子的主要产区。在工业方面,乡内企业包括采矿队、石灰厂、砖瓦厂以及食品加工厂等,社会总产值曾达到5621万元。
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方面,鹿头乡拥有初中6所,小学19所,卫生院2所,卫生室9个,以及文化站2处。历史上,民国33年(1944年),偏城县抗日政府曾驻于此地。此外,鹿头乡在2022年3月被确定为邯郸市2020至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体现了当地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鹿头乡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祥符寺碑刻位于涉县鹿头乡龙泉寺村北,其年代分别为隋代和明代,于2008年10月20日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另一处文物兴龙寺位于涉县鹿头乡东安居村北,是清代古建筑,被列为邯郸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历史沿革方面,鹿头乡1950年属涉县七区管辖,1953年建鹿头乡,1958年曾为偏城(大)公社鹿头管理区,1962年改为东鹿头人民公社,1964年更名为鹿头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为鹿头乡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