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明义乡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西北部,距县城24公里,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乡镇。地名源于原驻地明义村,寓“深明大义”之意,体现了当地淳朴的民风和价值追求。
明义乡历史悠久,建制历经多次调整。1946年属桦南县孟家岗区管辖,1950年7月改称第四区。1956年桦南县并入桦川县后,正式设置明义乡。1958年4月并入金沙河乡,同年9月改称金沙河人民公社。1964年复归桦南县管辖,1966年1月从金沙河人民公社划出,增设明义人民公社,以驻地明义村得名。1967年乡政府驻地迁至朝阳村,1984年4月复置明义乡,名称沿用至今。
全乡总面积216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乡政府驻朝阳村,下辖朝阳、永红、永明、东明、东辉、东双龙、北双龙、双龙河、合发、前合发、北合发、双兴、双胜、明义、奋斗、共和、新宾、跃进、小油坊、头道岗等20个村民委员会。
明义乡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支柱,主产水稻、大豆、玉米,粮食产量稳定,是县域内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乡镇企业涵盖机修、米面加工、酿酒等领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部分就业岗位和增收渠道。境内拥有共和中型水库,在农业灌溉、防洪调蓄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在乡村治理方面,明义乡成效显著。2021年9月,明义乡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体现了其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乡村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这一荣誉标志着明义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走在了前列,为周边乡镇提供了可借鉴的治理经验。
作为桦南县西北部的重要乡镇,明义乡兼具农业基础与治理创新优势,正逐步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方向发展,在区域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