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店镇的名称源自镇政府驻地木门店村。据记载,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此地设置参户县,至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因封河间献王刘德之子刘免为参户侯,改县为侯国。相传因城中古有大树而称“木门”。宋元符三年,丞相张商英曾上书“请开木门口,泄徒骇河东流”。到了明永乐年间,此地便正式定名为木门店,一直沿用至今。
木门店镇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西南部,镇域面积78平方公里,下辖31个行政村,现有9300户居民,总人口32211人,耕地面积达5013公顷。作为青县政府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确定的三个中心镇之一,木门店镇以“民富、村美、气正”为奋斗目标,着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当地重点发展“白绿”两色经济带,其中“白”指畜牧业,“绿”指蔬菜种植。目前全镇建有奶牛养殖小区4个,新增肉鸡大棚52个,新增肉羊养殖小区1个,肉羊存栏量达到2万只。设施蔬菜产业实现了从散状发展到集约化、标准化的跨越,累计新增温室大棚2200亩,全镇设施菜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主要瓜果品种包括黄瓜、羊角脆等,年产蔬菜15万吨。后吴召蔬菜交易市场已正式投入运转,基本实现了生产销售一条龙。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木门店镇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广东抛庄“村干部争跑项目资金、群众积极出义务工”的模式,以点带面,使全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注重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道德典型人物,重视青少年教育,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木门店镇历史悠久,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始设木门镇。民国二年(1913年)属青县西区(辛集),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为青县六区。1953年分属木门店、崇仙、前吴召、前仔仪4乡,1957年合并为木门店乡和崇仙乡。1958年成为东方红(曹寺)公社木门店管理区,1961年析出设木门店公社。1984年改为木门店乡,1985年崇仙乡改为镇,同年12月崇仙镇与木门店乡合并为木门店镇至今。
木门店镇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领导集体、农业发展先进乡镇、企业转型升级先进单位。2016年5月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全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6.5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9亿元。2018年6月被省文化厅命名为2018-2020年度“省民间艺术之乡”。2021年8月,被命名为2021-2023年“河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剧哈哈腔)。2023年9月,被河北省爱卫办命名为2022年度河北省卫生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