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泉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平地泉村得名。该村因有一处较大的温泉,泉水出自平滩地而得名。
平地泉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北部。北与乌兰察布市区接壤,西与三岔口乡相邻,西南与呼和乌素乡毗连,东南与赛汉塔拉乡相连。2001年8月,三号地乡并入平地泉镇,组建成为新的平地泉镇。全镇总面积274平方公里,其中镇区面积1.6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占地5.4平方公里。全镇辖21个村委会、75个自然村,总户数10,413户,总人口29,810人。
历史沿革:清代时期,平地泉镇长期作为察哈尔右翼正黄旗的驻牧之地。光绪年间,清政府为支付庚子赔款,同意教会在此放地招民垦种。其后民国政府设置垦务局,实行内地移民实边垦牧政策,蒙古民族的牧地开始逐年被开垦变为耕地,平地泉镇范围内逐渐有定居形成村落。民国时期,平地泉为丰镇县三区,公所设在平地泉村。平地泉镇自古地处归绥(今呼和浩特)、陶林(今察哈尔右翼中旗)、山西省大同等地来往商路要冲,出现了满足商旅驿客需求的各类店铺商号、手工作坊等服务加工行业,日渐成为周边地区的货场集散之地。民国8年(1919年)京绥铁路修至苏集时,原设计在平地泉村建平地泉火车站,但因天主教会、教民干预反对,只得将车站移至老鸹嘴(今乌兰察布),因站名已备案不便更改,车站建成后仍沿用“平地泉车站”站名,而平地泉则改称“老平地泉”。民国37年(1948年)9月,集宁县、正黄旗等地解放,老平地泉被设置为集宁县第四区,同时设立老平地泉乡。1957年设老平地泉乡,属集宁市郊区。1958年9月改为东方红公社,后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94年7月,平地泉乡改镇。2001年,三号地乡并入平地泉镇。
交通优势:平地泉镇交通优势十分优越,北距乌兰察布市区9.5公里,向南20公里抵达察哈尔右翼前旗政府所在地土贵乌拉镇。京包铁路及国家储库专用线铁路横穿全境,镇西南3公里处设有客货运站苏集站。新208国道、110高速公路、呼大公路等穿镇而过,110与208国道在镇北境交汇,形成了纵横交错的交通网。
农业生产:全镇经济由粗放型农业逐步向高效农牧业和乡镇企业并举的多元经济发展。农业方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沙源治理工程,发展生态农业。滩川地区水浇地实现了林、路、渠、田、井五配套,1992年被列为自治区商品粮食基地。畜牧业方面加大科学饲养力度,培育养殖专业户和养殖小区,2004年全镇大小畜达15,320头(只),其中寒羊7,921只,奶牛4,600头。
乡镇企业与基础建设:平地泉镇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为发展乡镇企业创造了条件。1992年旗政府批准成立“察右前旗老平地泉经济开发区”,后在此基础上建设察哈尔生态工业园区。2004年全镇各类乡镇企业达150家。镇驻地平地泉村从1990年开始改造,先后拓宽新建道路、文化中心、宾馆、中心医院、农贸市场、学区中心校教学楼等基础设施。1998年被列为全国小集镇建设示范镇。2004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完成4.2亿元,其中工业产值3.5亿元,镇财政收入43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708元。
荣誉排行: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平地泉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2014年7月,平地泉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