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山镇位于招远市南部,镇中心距市区15公里。全镇总面积145平方公里,辖77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齐山镇风景秀丽、历史悠久。据记载,公元前556年,齐国大将宴弱带兵路过此地而得名。1945年7月,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齐山之巅建成“抗日殉国烈士塔”,齐山因此塔而更加雄伟壮观。
地名由来:齐山镇因境内有齐山而得名。该镇在明、清两代属良山乡齐山社,1959年改称齐山人民公社,1984年易为大吴家乡,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齐山镇,2000年原齐山镇与原道头镇合并,取名齐山镇并沿用至今。
农业与产业:齐山镇农业生产发达,是招远市的主要粮食及果品产区之一。全镇粮田面积82950亩,年粮食产量2062.8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4亿元。全镇花生总播面积4万亩,其中通过国际认证的无公害优质出口花生基地8000亩,年可产优质花生1200万公斤。全镇果园面积2万亩,年可生产优质无公害果品2000万公斤,生产的“鲁冠牌”红富士苹果连续四届荣获全国博览会金奖,并被授予“中华名果”称号,齐山镇也因此荣获了“中国红富士之乡”的美誉。除种植业外,养殖业也很发达,奶牛、黄牛、猪、羊、鸡等都有较大规模养殖,被省政府授予“畜牧业强镇”称号。
工业与商贸:齐山镇工业及第三产业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全镇现有中外合资企业2家,民营企业29家,集体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680家,拥有下林庄和镇政府驻地两个经济园区、十处集贸市场。以招远市医疗器械厂、烟台金金潮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等为主体的骨干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果蔬汁、花生制品、石棉制品、电力线缆、玻璃钢制品等产品,畅销国内并远销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基础设施:齐山镇基础设施完备。境内龙水路、黄水路纵穿南北,海莱路横贯东西,交通便利。通讯设施完备,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因特网宽带业务及闭路电视联网业务已全镇开通。电力供应充足,电价与全市统一。
荣誉与历史:2021年12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齐山镇为2021年山东省级农业产业强镇。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认定齐山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蜜薯)。齐山抗战烈士陵园位于招远市齐山镇,年代为1945年,2015年6月23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沿革方面,1931年属第四区齐山乡,1940年分属南招第七区、第四区,1950年分属齐山区、华山区,1958年为卫星人民公社和红星人民公社,1959年改为齐山人民公社和华山人民公社,1981年华山人民公社改为道头镇,1984年齐山人民公社改为大吴家乡,1996年大吴家乡更名为齐山镇,2000年年底道头镇与齐山镇合并后仍沿用齐山镇名称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