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位于重庆市巴南区东南部,驻地石龙场,距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鱼洞84公里。辖区东邻南川市的大观和兴隆镇,南与石滩镇和南川市的神童镇接壤,西连接龙镇,北与东泉、姜家镇毗邻。地名由来是因所在位置地形似十条龙的形状,取谐音得名石龙。清康熙年间,在“赶场坝”的几家野店逐渐发展成集市,后迁至距“赶场坝”一公里的石梁上建场,因地形似龙,故名石龙场,当时场期为农历四、七、十日。
明末清初,石龙场属节里九甲。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知县孔毓忠改编,石龙场仍属节里九甲。民国元年(1912年)初,设置石龙场公所。民国十八年(1929年)称石龙里,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建石龙乡。此后历经多次区划调整,1958年石龙、长岭乡合并建石龙公社,1966年“文革”初曾改称幸福公社,1968年复名石龙公社,1982年改公社为乡,1993年12月撤石龙乡、长岭岗乡合并建石龙镇。2001年7月,原花石镇(除盐井、天台村外)及清河乡和洞子坝、大园村划归石龙镇管辖,2003年1月后沟村划归石滩镇。
石龙镇幅员面积106.31平方公里,下辖金星、白马、合路、柏树、大桥、大园、中伦、大连、大兴9个行政村和石龙、花石2个居委会,共107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30801人,耕地面积30614亩,林地面积45600余亩,森林覆盖率达48%,是巴南区最大的林业镇。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6554万元,粮食总产量21106吨,乡镇企业总产值6685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6元。
石龙镇属典型的丘陵倒置低山谷地区,海拔较高,昼夜温差大,多雾,盛产优质的绿色农副产品。镇内矿产、水和森林资源丰富,蕴藏有大量的石英砂、煤、石油、天然气、重晶石、白云石、钾土等。石龙镇依托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大力发展林业和特色农业,是区域内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农产品供应地。如今的石龙镇正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努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是一个充满发展潜力的生态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