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其地名由来与当地农业特色紧密相关。因所属村屯历史上主要种植蔬菜,供应城市居民,故俗称“菜园子”,后正式定名为蔬园乡,这一名称形象地反映了当地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农业传统。
蔬园乡位于鹤岗市南部,全乡面积约210平方公里,人口约1.2万。作为近郊乡镇,蔬园乡在历史上长期以蔬菜种植为主导产业,为城市“菜篮子”工程作出了重要贡献。乡内下辖前进、跃进、永裕、更新、合兴、黎明、日新、新发、新结、新立、裕民、新生共12个行政村。
从历史沿革来看,蔬园乡经历了多次区划调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该地区属鹤立县新街基区管辖。1948年10月,改隶兴山市,同年底建立义和村。1949年11月,随着行政区划变更,隶属鹤岗市。1956年3月,并村划乡,将原义和村所辖的新一村、五道岗农场和团结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设置新一乡;同时,将义和、太平、德胜、兴发、四合、老头沟6个屯合并设置蔬园乡。这是“蔬园乡”名称的首次出现。
1958年3月,撤销新一乡,并入蔬园乡。同年11月,由于体制调整,蔬园乡所辖的农业生产队被分别划给兴山、西山、新街基经济区。1962年,这些农业生产队又从各经济区划出,重新成立蔬园人民公社。1984年2月,随着国家政企分开和农村体制改革,蔬园人民公社改为蔬园乡,这一建制名称沿用至今。
如今,蔬园乡作为鹤岗市东山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在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传承着“菜园子”的悠久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