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雄乡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聂荣县的中部偏北地带,乡政府驻地布加卡,距离聂荣县城约45公里。“索雄”之名源于当地旧时的部落称谓,“索”为部落名称,“雄”在藏语中意为“聚集地”或“领地”。
该乡地理面积约为1675平方公里,人口约1300人。索雄乡属于纯牧业乡,主要依靠畜牧业生产,但由于自然条件较为严酷,该乡也是一个多灾易灾的区域,经常受到雪灾、风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历史沿革方面,索雄乡的建制经历了多次调整。1962年,设立索雄乡,归属白雄区管辖。1972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索雄乡改为索雄人民公社。1984年,随着全国政社分开工作的推进,索雄人民公社恢复为索雄乡。1987年12月,在撤区并乡的行政区划调整中,撤销了白雄区,将原索雄乡与原来查乌拉区康格拉乡的第五村、第六村合并,组建了新的索雄乡,并直接归属聂荣县管辖。
行政区划上,索雄乡下辖8个村民委员会,分别是:布加卡、娃瓦色古玛、地玛、夏格尔、拉中玛、巴朗切、老仁、格布。这些村落分布在高寒牧区,牧民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主要围绕牦牛、绵羊等牲畜的放牧展开。
经济与社会方面,由于地处高海拔地区,气候寒冷干燥,索雄乡的经济发展以传统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结构单一。当地牧民的生计高度依赖草场资源和牲畜数量,防灾抗灾能力较弱。近年来,在国家扶贫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当地基础设施如道路、通讯、住房等条件有所改善,但整体发展水平仍相对滞后。乡政府驻地布加卡是当地政治、经济和生活服务中心,承担着管理、公共服务和应急救灾等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