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同江镇原名拉哈苏苏,为赫哲语,意为“淮头鱼之乡”。后因黑龙江与松花江在此交汇,两江水流混为一色,故以同江县名命名,称同江镇。
基本介绍:同江镇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是同江市的重要乡镇。全镇下辖多个行政村,包括新光村、新发村、永胜村、胜利村、新街村、新乐村、新中村等。同江镇地处两江交汇之处,地理位置独特,水运条件优越,自古以来就是区域内的交通与贸易节点。
历史沿革:同江镇历史底蕴深厚。清光绪后期,此地已是松花江下游赫哲族人的渔业和贸易中心之一。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在拉哈苏苏设立临江州;清宣统元年(1909年),升格为临江府,同江镇所在地成为府城。1913年,临江县改为同江县,同江镇成为县城所在地。1939年设同江街。1946年6月,设置同江区。1949年同江县并入富锦县后,改为第十区。1956年5月,设置同江乡。1958年9月,成立同江人民公社。1959年4月,同江区(公社)划归抚远县管辖,并改为同江镇,抚远县人民委员会由抚远镇迁驻同江镇。1965年8月恢复同江县,同江镇更名为同江镇公社,抚远县人民委员会迁回抚远镇。1980年8月,复称同江镇。1987年3月同江撤县设市,同年6月撤销同江镇,将原辖7个村划给城郊乡,城区设兴华和繁荣两个街道。1989年,恢复同江镇建制,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