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龙镇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东南部,距区人民政府驻地22公里。东濒乌裕尔河,地势低洼,多沼泽湿地和湖泡。全镇面积294平方公里,人口约0.5万。扎龙镇地名源于境内的扎龙屯。扎龙,一说是达斡尔语,汉译为“落雁”之意;另一说是蒙古语,意为“大雁飞过的地方”。
建制沿革方面,扎龙屯形成于清康熙朝前期,其后陆续辟建哈拉乌苏、翁海、塘土岗子、吐木柯、赵凯、大吹巴等屯,属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清末民初,先后隶属龙江府和龙江县管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小阿拉街乡保,后改隶小阿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龙东县管辖。1948年3月撤销龙东县,并入龙江县。1951年7月划归齐齐哈尔市,隶属农村区管辖。1954年10月隶榆树屯区。1956年5月并村划乡,设置哈拉乌苏乡。1958年12月划归边屯管理区,1965年改隶边屯公社。1978年从边屯公社划出,成立扎龙公社。1984年1月改为扎龙乡。2012年改置镇,名称沿用至今。
行政区划与经济产业方面,扎龙镇下辖扎龙、哈饮乌苏、翁海、赵凯、吐木柯、塘土岗子6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建材厂。农业主产水稻、玉米、马铃薯。当地奶牛饲养业发达,同时盛产芦苇。境内东部有著名的扎龙水禽自然保护区,是丹顶鹤等多种珍稀水禽的重要栖息地。
荣誉与旅游发展方面,2021年8月,扎龙镇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2022年7月,扎龙镇入选第一批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乡镇。这些荣誉标志着扎龙镇在依托湿地生态和鹤乡文化发展乡村旅游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重点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