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的张皋镇,其地名由来有多个版本。一种说法是,因辖区原有一窑头店,人们在这里拓辟街道时挖出一个石碑,碑上刻有“张皋”二字,从此以这两个字命名该地。另一种更广为流传的说法是,明、清时期有一位名叫张皋的河北人在这里开店,款留过往客商,镇名遂由此而来。
张皋镇在明、清两朝是蒙古、归化地区通往皇城北京的大道要冲,是沟通边疆与内地的交通枢纽。当时内地马车车轮轴距较长,而张皋以北蒙古地区的马车轴距较短,车辙宽度不同。因此,内地与蒙古路经张皋的过往车辆要在这里换轴歇息,这促使了当地服务行业的兴起。早在明朝嘉靖年间,张皋集镇的规模就已初步形成。清朝乾隆四十年(1775年),清政府正式命名张皋为镇,并设置巡检衙门,隶属归绥道丰镇厅。当时,政府把土地编成1至100号,每号土地七顷半,抽签招民放垦,吸引了许多内地移民前来开垦定居。
解放初期,张皋划归丰镇县管辖。1950年1月,正式划归兴和县。1953年,设立张皋镇。1958年8月,改为张皋公社。1984年8月,恢复张皋镇建制。2006年3月,原大同天乡并入张皋镇,形成了现今的行政区划。
张皋镇不仅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在文化传承方面也颇具特色。2021年9月,张皋镇被命名为2021至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特色为“社火”艺术。这一荣誉彰显了当地民间文化的活力与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