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中北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千年古镇。其名称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国君楚庄王。据清光绪《寿州志》记载,桥侧有“大冢岿然”,并出土楚砖,断定为楚庄王墓,当地有庄墓桥,因此得名庄墓镇。楚庄王是春秋时期楚国著名君主,在位期间整顿内政、兴修水利,国势大振,曾问鼎中原,大败晋军,是“春秋五霸”之一。
古镇“庄墓”开埠始于春秋时期,得名于宋。宋代称为“庄步”,《元丰九域志》记载为谢步镇、庄步镇。元、明时期兴起,明嘉靖《寿州志》名为“庄家桥集”,清乾隆《寿州志》称“庄木桥集”,光绪《寿州志》称“庄墓桥”。1949年设庄墓乡,1958年成立寿县庄墓公社,1983年改为庄墓乡,1992年撤乡设镇,更名为庄墓镇并沿用至今。
庄墓镇总面积41.3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人口约2.8万,耕地面积4.1万亩。全镇有党组织30个,党员731人。近年来,庄墓镇先后获得“安徽省千年古镇”、“安徽省生态乡镇”、“省级森林城镇”、“合肥市优秀社会工作单位”、“全市粮食生产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江淮大地上的一座名镇。
在经济发展方面,2024年庄墓镇实现财政收入5400万元,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9个,总投资1.8亿元,同比增长65%。限上消费品零售额达3000万元,同比增长6%,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安置小区、庄墓港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已完成前期设计方案。
庄墓镇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12月入选安徽省森林城镇,2017年8月上榜第十一批安徽省生态乡镇名单。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2022年9月被授予第六届合肥市文明村镇称号,2018年10月获得第四届合肥市文明村镇称号。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安徽省千年古镇。
庄墓镇作为长丰县中北部的重要乡镇,正依托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良好的生态环境,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