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泾镇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北部,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江南古镇。其历史脉络可追溯至唐代,后梁贞明元年(915年)属华亭县管辖,咸通年间已成集市,元、明时期商业繁荣。元代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置大盈务,明代洪武六年(1373年)税课局迁至此处,明正德《松江府志》中已列有朱泾镇之名。清代,泖桥巡检司曾驻于此,顺治十三年(1656年)归属娄县管辖。雍正四年(1726年)析娄县置金山县,朱泾分隶胥浦乡四保、风泾乡三保。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曾为县治,后县治迁至金山卫,嘉庆元年(1796年)又迁回朱泾镇。民国元年(1912年)称朱泾市,设市公所于西林寺内,此后行政区划几经调整,直至1949年5月13日解放,先后隶属朱泾区、朱泾镇行政委员会等。1957年建立朱泾乡,1958年与朱泾镇合并建红旗人民公社,1960年划出朱泾镇改称朱泾人民公社,1961年镇社分设。1984年恢复乡建制,1991年5月起驻朱泾镇人民路360号。
1994年12月,新农镇长浜村、幸福村、三浜村部分组划归朱泾镇管辖,镇域面积由4.57平方公里调整为7.61平方公里。2000年7月,原朱泾镇、朱泾乡撤销后合并建朱泾镇。2005年3月,原朱泾镇与新农镇撤销后合并构成现今的朱泾镇,名称沿用至今。
原新农镇区域亦有深厚历史。据传清代有一官宦隐居于此,皇帝下三道圣旨宣召进京,故原名三召址。清末属仙山乡七保和胥浦乡四、五保,解放前夕隶松隐镇和泖港乡。1949年5月13日解放后,先后属朱泾区、泖港区、张堰区管辖。1957年并小乡建新农乡,1958年称跃进人民公社,同年底改称新农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乡建制,1994年撤乡建镇。同年12月,部分村组划归朱泾镇。
如今的朱泾镇,承载着千年历史积淀,在现代化进程中传承与发展,既保留了古镇韵味,又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成为金山区北部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