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位于甘肃省南部,与四川、青海省为邻,地处甘、青、川三省交界地带,青藏高原东部,甘肃省西南部。全县总面积5298.6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驻玛艾镇。碌曲县是藏语“洮河”之意,洮河发源于碌曲县西南倾山和其支脉李恰如山南麓的代富桑草原,在甘南境内全长330公里。这里人口稀少,总人口约3万人,其中藏族占80%以上,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兼营农林的富有民族特色的草原小城。
碌曲县境内大部分地区海拔为2900米至4287米,相对高差为1333米,平均海拔3500米。年均气温仅为2.3摄氏度,全日照时数为2222.1至2351.8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0%至53%,太阳年总辐射较强。碌曲一年降雨量在633至782毫米之间,洮河及其支流遍及全县,白龙江发源于郎木寺,河流纵横,水量充沛,溪流清泉遍布,使碌曲县水能资源十分丰富。相对无霜期仅有15天,气候寒冷,适合高寒牧草生长。
碌曲县西部是高原山地,广阔的草滩成为优良的天然牧场,全县三分之二的地区是适宜放牧的草原,草场面积约591万亩。东部地处洮河流域,沿洮河两岸山岭陡峭,小片河滩地是主要的农业种植区,耕地面积4.44万亩。此外,全县还有林地25.7万亩。这里水草丰美,草原辽阔,山川秀丽,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缓缓流淌的洮河水犹如草原母亲的大动脉,滋润着这片美丽神奇的西部草原。
在历史上,碌曲县地处泛指为“羌中”。十六国前凉时,境内设强川护军,驻地设在今晒银滩至尕海措宁一带,是当时丝绸之路河南道的必经之地。隋置洮源县、洮阳县;唐初置西沧州,中宗景龙之后的715年陷于吐蕃;宋为角厮啰所属;元为洮州辖域;明为洮州卫属地;民国属临潭辖区。1953年,将临潭县所辖的西仓区分出单设,1955年6月正式成立碌曲县。1958年曾与玛曲县合并设立洮江县,1961年恢复碌曲县建制至今。现辖郎木寺镇、玛艾镇、尕海乡、西仓乡、拉仁关乡、双岔乡、阿拉乡等2个镇、5个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