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位于吉林省中南部,隶属于吉林市,地处长白山余脉与松辽平原过渡带。其历史沿革可追溯至1945年,彼时建立磐石县民主政府,此后历经多次区划调整,于1995年10月撤县设市,现由吉林省直辖、吉林市代管。磐石市因盛产优质石材而得名,素有“石城”之称,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多个领域取得显著发展成果。
在经济与投资领域,磐石市展现出强劲活力。2025年9月,名列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40名;2024年9月位列同榜单第41名;2023年11月排名第44位;2022年未明确列出,但2021年10月曾位居第54名,2019年10月位列第55名,连续多年稳居榜单,凸显其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和投资吸引力。
在教育与法治建设方面,磐石市获得多项国家级认可。2026年1月,被认定为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2024年1月,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名单;2016年2月,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2025年11月,被命名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2021年12月,被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
农业农村发展与乡村振兴成果丰硕。2024年11月,被列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023年8月,同时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2020年1月,被认定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05年,位列全国肉类生产百强县第17名。此外,2022年1月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2年11月被认定为吉林省休闲农业示范县。
在资源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2020年12月,被确定为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2021年7月,被水利部评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2022年12月,被认定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
基础设施建设与交通发展获得肯定。2019年11月,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2021年6月,被授予“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历史地位与人口概况。2020年6月,磐石市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东北抗日联军片区),红色文化底蕴深厚。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人口数量为37.02万人,在吉林市各县市区中位列第5位,在全省各县市区中位列第23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