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位于吉林省磐石市西北部,地处东北中心,属于长白山与松辽平原的过渡带。这里气候宜人,风光秀丽,资源丰富,拥有显著的区位优势。地名由来于取“前程光明”之意,寄托了对未来发展的美好期望。
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工业便在这里兴起,明城镇一直是磐石市集冶金、建材和矿产品加工于一体的重要工业基地。经过多年发展,城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1997年,明城镇被吉林省确立为“省级文明卫生城镇”;2002年10月,被列为“吉林省十强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03年,又被评为“国家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在改革开放的引领下,明城镇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争创“吉林工业强镇”为目标,全面实施“环境立镇、工业强镇、产业兴镇、商贸富镇”的发展战略,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实践,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荣誉方面,明城镇表现突出。2019年10月,在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榜单中,明城镇位列第655名。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授予明城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014年7月,明城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这些荣誉体现了明城镇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实力。
在文化旅游方面,明城镇拥有重要的历史遗迹。新立屯石棺墓群位于明城镇七间房村,年代为青铜时代,类别为古墓葬。2024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新立屯石棺墓群为吉林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至山顶、西至一条南北走的历史区域。这一文物点见证了该地区悠久的历史和古代人类活动。
在历史沿革方面,明城镇于1878年建屯,初名小城子,属吉林府。1914年,属磐石二警区。1949年1月,改为十区(明城区)。1958年9月,改称明城公社。1965年,析出明城镇。1968年,镇与公社合并。1980年12月,镇与明城乡分治。1984年11月,乡并入镇至今。这一发展历程充分反映了明城镇从建屯到逐步成为现代化城镇的演变过程。


















